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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5版:国内新闻-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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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8日
浙江高院回应吴英案质疑:
判死合法,举报官员不算立功

N中新 综合

核心提示

浙江女富豪吴英非法集资二审被判处死刑,判决引发广泛争议。昨日上午,浙江省高院法官、吴英案二审审判长沈晓鸣就争议话题一一回应。沈晓鸣表示,一、二审法院认定吴英构成集资诈骗罪与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的刑法规定相符,吴英举报官员属于坦白罪行,不属于立功行为,同时否认了官员联名要求判其死刑的传言。

为何维持死刑判决?

答:吴英的行为不是民间借贷,而是集资诈骗。

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其巨额负债和大量虚假注册公司、成立后大都未实际经营等真相,虚构资金用途,以高息或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作各种虚假宣传,将骗购来的大量珠宝堆在办公室炫富,或随意送人,在公众面前制造暴富假象,蒙骗集资对象及他们的下线。

吴英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余元,实际骗取3.8亿余元,尽管认定的集资直接对象仅10余人,但下线人员众多、涉及面广,而吴英是知道林卫平等人的款项是从社会公众吸收而来的。吴英的行为既严重侵害不特定群众财产利益,又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特别巨大,并将巨额赃款随意处置和肆意挥霍等,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一审法院判处吴英死刑符合我国的法律和死刑政策,所以二审维持了原判。

吴英检举名官员是否算立功?

答:吴英确实在侦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举揭发他人受贿犯罪事实。经查实的均是吴英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向公务人员行贿,尽管相关被检举人已经被处以刑罚,但吴英的行为属于坦白交代自己的行贿行为,依法不构成立功。

是否有干部联名要求判死刑?

答:有报道称,二审宣判后,吴英的律师在网上提出吴英被判处死刑与“银监会关注此案”及地方行政干预等因素有关;还有人在网上说,吴英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十几名东阳市政府干部联名写信,要求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

我们注意到这方面的报道。但是本案全部案卷材料和法院审理过程中,都没有发现任何所谓与“银监会关注此案”及地方行政干预有关的情况,吴英辩护人的说法完全没有根据。法院审理中也没有发现政府部门的干部写信或以其他方式上书要求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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