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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Y01版:精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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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8日
国家质检总局再发文
支持平潭 实验区建设

N本报记者 薛辉 实习生 连虹 通讯员 李永东

本报讯 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关于做好特殊开放区域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检验检疫前期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平潭综合实验区等特殊开放区域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与检验检疫相关的前期工作,大力支持国家、地方相关重要平台、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

福建检验检疫局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全面收集辖区内各类特殊开放区域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信息,及时了解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规划思路,掌握开发开放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布局等情况,密切跟踪进展,认真研究政策,切实融入前期工作。

同时,积极参与辖区内各类特殊开放区域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积极争取介入规划的策划、起草、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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