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淑芳 吕波 文/图
核心提示
纳税,是每家民营企业应尽的义务。与之相对应,在经济环境比较严峻的情况下,税收奖励政策,则往往成为政府为企业“开小灶”送干粮的举措。
就在“省十条”提出重磅的税收奖励政策的同时,泉州同期推出了《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共计28条措施,涉及的税收奖励多达十几条,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民营企业提供了一份最丰富的奖励套餐。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此次“二次创业”,泉州市整合市、县两级原分散于经贸委、科技局等部门的相应财政资金(如用于产业引导、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专门设立“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今年资金总额达到5亿元,以后还将逐年扩大规模。
那么,新政策落实后,泉州民营企业能享受到哪些方面的财税优惠?又该如何领取?昨日,本报邀请泉州市财政局局长李健康,为读者们一一解答。
【政策点击】
扶持泉州市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以企业上年度为基数,分别按其地方级“三税”(主要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20%、25%、30%奖励企业。对上年度纳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当年度“三税”比上年度增幅达30%以上的民营工业企业,其新增“三税”30%以上部分,按其地方级“三税”新增部分的30%予以奖励。
【政策解读】
每年安排2000万元 扶助中小企业成长
记者:“省十条”中的税收奖励政策有何亮点?泉州市是否有出台相应奖励政策?
李健康:“省十条”中涉及了2条税收奖励政策:一是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50亿和100亿的民营工业企业,以上年度为基数,按其地方级“三税”(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20%、25%、30%奖励给企业;二是对上年度纳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当年“三税”比增30%以上的民营工业企业,其新增“三税”30%以上部分,按其地方级“三税”新增部分的30%予以奖励。这2条在之前是从未有过的,它在税收方面为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提供了更宽松的环境,给民营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泉州市推出的财政优惠政策中,则对总部经济、企业上市、淘汰落后产能、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等给予税收奖励,以支持自主创新、技术改造。
记者:泉州市政府今年安排的扶持企业“二次创业”主要包括哪些项目?
李健康:泉州市政府出台了多项涉及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扶持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一是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三是培育企业成长梯队,四是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五是建设一流人才队伍等。
此外,在《若干意见》中,泉州市将实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整合市县两级产业引导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设立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2012年,泉州市将投入专项资金5亿元,并逐年扩大规模。对于市级扶持的项目,各县(市、区)要按照1:1.5以上比例配套。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的优惠政策还专门提到了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泉州财政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每年在全市范围内从上年销售额和税收均增长30%以上且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分行业筛选300家成长型企业实施动态管理、重点培育,受益财政按其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60%给予奖励。
记者:企业如何申请这些优惠政策呢?
李局长:对于省里出台的2项税收奖励政策。根据属地原则,企业向所在地发改、经贸、科技等主管部门申报,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兑付。
对于泉州市出台的资金补助和税收奖励政策。属市级补助和奖励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县级发改、经贸、科技等主管部门申报,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市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补助资金。属县级补助和奖励的,企业向所在地发改、经贸、科技等主管部门申报,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兑付。
【政策点睛】
财税优惠大小兼顾 各类企业都有补助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统计局获悉,单以独立核算的公司(不包括集团)为例,目前泉州市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有87家,50亿元以上的有7家。一名资深税务人员向记者算了一笔账,“省十条”提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以企业上年度为基数,分别按其地方级“三税”(主要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20%、25%、30%奖励企业。企业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对工业企业来说,营业税主要指建安营业税,即企业新建厂房等产生的税费,税率为3%或5%;而企业所得税则是要评价一个企业的盈利能力,其盈利所得的还必须扣除人员工资、机器厂房等的折旧费用,但高新技术企业能减免25%。如果一家企业年缴“三税”的新增部分为200万元,按照政策能省下40万~60万元。
“省十条”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营业收入较大的企业是利好消息,而泉州同期推出的《若干意见》,则对中小企业的相关优惠进行了补充。接下来,泉州市还将建设市级“中小企业服务超市”。这个特殊“超市”不卖实体商品,销售的是与中小企业息息相关的服务,如金融产品、培训课程、财务代理、法律服务、创业辅导、管理咨询诊断方案、节能减排技术改进方式等。超市运行前3年,泉州市将对进驻超市的中介代理服务机构按期缴纳营业税地方留成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20%给予租金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进驻场地租金总额;对购买中介代理服务的企业发放购买服务补贴抵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