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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2版:二次创业 勇闯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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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5日

土地保障 壮大民企“根据地”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落实“二次创业”相关政策,初步出台细化扶持保障措施,确保重大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项目不因用地指标问题而影响落地建设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赖开族
匹克集团的奥林阳光楼盘在惠安城南工业区内拔地而起

N本报记者 陈东升 徐锡思 谢向明 文/图

核心提示

土地是民营企业创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在泉州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上,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特别提到了要实施土地配套扶持政策。这一“含金量十足”的政策,将有望解决泉州民企发展中的土地瓶颈,为民营企业争取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开了一条政策“便道”。

为此,泉州市市长黄少萍和常务副市长尤猛军在召开落实对接“二次创业”大会省市政策的会议上,都极力强调该政策的重要性。而泉州市国土资源局也及时将政策意见转化、细化落实到位,并出台了初步的工作计划上报市政府审批。本报邀请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赖开族,就如何将相关政策具体落实,使之从政策利好转化为企业的实质利好,进行解读。

【政策点击】

“实施土地配套扶持政策。落户泉州市的工业项目,凡是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调剂、充分保障。对民营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建设的,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对重大项目使用林地、海域及围填海计划指标给予倾斜。支持泉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旧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之四

“支持和鼓励泉州市民营企业建设员工公寓。对符合用地政策和基建程序要求的员工公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应优惠政策,并安排中央、省级有关专项补助资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之九

【政策点睛】

企业保障性住房 有利员工本土化

2月9日,惠安县城南工业区,来自黄塘镇的林先生带着爱人,来到匹克奥林阳光售楼处看房子。“听说只要是匹克的员工,就能够享受低价买房的优惠,一平方米才2000多元,就赶紧过来看看。”林先生今年32岁,在多个服装、鞋子企业做技术工人好几年了,他说自己想在惠安县安定下来上班,也好照顾小孩和老人,而他能够接受的房价只能是在每平方米3000元以下。

匹克的自建房项目,经过了近3年的筹备,日前终于开盘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售,但其主要吸引的购房对象,还是公司内部的班组长、熟练技工、部门经理等;在价格方面,起价仅为2388元,这样的价格对比只有10多分钟路程的惠安县城中心商品房只有1/2,是泉州市区和周边房价的1/3。“我们设计的房子,都是小户型的,基本上只比成本价高一些,内部员工打折之后,公司更不会赚到什么钱。”负责这一项目的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肖志伟告诉记者,这里的房子在投建之初就是奔着为员工解决住房的目标而去,事实证明这是成功的,还未正式发售就被内部员工订购了将近一半。

记者了解到,这个项目完全是按照商品房开发的,尤其是土地,并没有像部分企业那样打擦边球,而是进行了从工业用地向商住用地的转变。“毕竟要为员工解决长远的问题。”肖志伟告诉记者,尽管各种手续很麻烦,但经过一番调研还是决定建成商品房:如果是员工公寓,或公共租赁房,员工离开企业之后就无法继续使用,这无法让员工踏实稳定地留在企业。另外,他们并不担心这种房子的价格会被炒上去,房子所在的各种区位因素,决定了购买者都是有居住需要的人,没有什么空间留给炒房者。

“应该说,随着今后企业员工本地化的拓展,尤其是一些中层管理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对企业稳定发展越来越重要,能否留住人,有没有房子、孩子到哪上学等实际问题,都是最重要的问题。”肖志伟说,每个企业实际情况不一样,“省十条”的政策更是给企业打了一针强心剂,执行得好将能给员工队伍建设带来极大的好处。

【政策解读】

窗口前移简化程序 适当倾斜民企用地

记者:对于落户泉州市的工业项目用地,今后将如何给予保障?

赖开族:一是,用好用足省政府明确的土地配套扶持措施,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汇报沟通协调,争取将落户泉州市的工业项目和民营工业企业“二次创业”发展用地,更多地纳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统筹调剂、充分保障。二是统筹安排年度用地指标,及时将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的年度用地指标17000亩合理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对民营企业用地需求量较大的予以适当倾斜。三是对于供地率达到80%的县(市、区),可安排500亩新增储备用地,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优先用于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发展用地。四是要求各县(市、区)在分配使用用地指标时,预留部分指标进行统筹调剂,以满足部分确实难以纳入省国土资源厅指标统筹的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项目用地需求,确保重大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项目不因用地指标问题而影响落地建设。

记者:在鼓励民营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建设方面,又将有什么政策支持呢?

赖开族:首先我们将继续推广实施泉州2011年出台的《中心市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和转让有关问题的意见》,全面允许民营企业划拨国有用地补办出让手续,以方便向金融机构融资再发展。其次,鼓励民营企业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厂区、厂房进行改造加层或建设多层厂房,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对民营企业新建工业项目在合同约定容积率的基础上再提高容积率的,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此外,积极指导民营企业参与“三旧”改造、“退二进三”和城市更新改造,对地处城区和分布较散的企业,引导其向专业工业园区集中,符合城市规划在原址增资扩建、搬迁置换的工业用地,可以按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符合产业转移园产业布局规划和集约用地条件的项目,经认定批准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对符合“三旧”改造条件的原土地使用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改作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文化、仓储物流及其他新兴产业的,可以不办理改变用途手续,经批准改为商业服务等用途的,可以直接签订补充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

记者:为了改善招工难的问题,泉州一直致力推进用工本地化,因此员工公寓建设也成为很重要的环节,在这一点上,将有怎样的政策扶持?

赖开族:根据泉州市出台的政策,一是对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所在地政府批准,可利用自用土地、自筹资金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二是对园区和具备条件的企业,其自有的工业用地中生活配套部分存在剩余,在经所在地政府批准改变用途后,可由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按程序收回并组织招拍挂出让或以划拨方式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用于建设员工公寓。三是对符合用地政策和基建程序要求的员工公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应优惠措施,并安排中央、省级有关专项补助资金。

记者:服务上有没有更加便捷的变化?

赖开族:这是肯定的,我们将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服务窗口前移,努力打造让民营企业满意的高效、便捷、顺畅的用地服务环境。一是,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做到“能快则快,能免则免,能帮则帮”,我局所有审核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全部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符合即办条件的一律实行即日办理。二是加强中心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国土资源所建设,鲤城、丰泽分局在上半年之前将全部派驻所在区政府上班,市局将涉及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发展用地的前置审批事项下放分局管理,实现服务窗口前移,方便民营企业用地办证需求。三是不定期组织下基层现场办公,提供上门服务。

此外,还会加强对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项目用地的先期指导,主动为项目单位提供用地政策、审批程序等咨询服务。

【结束语】

泉州的决心

2012年,在全球经济环境仍不被看好的情况下,一次由政府和千名企业家共同参与的大会,重新燃起了泉州民营企业家们的热情。苏树林省长在会上鼓励泉州要敢走“夜路”、勇闯“激流”,而且省市两级,都拿出了实实在在的扶持政策,帮助民企转型提升。

在一系列的采访中,众多企业都向本报记者表达了对此次政府扶持力度的肯定,其中不少企业已经根据“二次创业”大会政策的指导,开始制定自己升级转型的计划。以恒安集团首席执行官许连捷为代表,更是公开号召企业家们将总部迁回泉州,支持家乡的经济发展。泉州民营企业家们“二次创业”的决心,掷地有声。

面对空前的政策倾斜,泉州终于拥有了可与福州、厦门一比的优势。在市政府的部署下,各个部门纷纷在一周以内拿出落实政策的细化方案。如此快捷的速度,更表达了泉州市政府为民企全力打造“二次创业”政策平台的决心。

去年以来,广州、温州发生的中小企业危机,让很多人将目光重新移到了中国民营企业发源地之一的泉州。在一股股的金融危机、倒闭风波中,以实体经济为主的泉州民营企业的发展仍十分稳健,甚至还焕发出新的活力。在政府与企业都拥有“二次创业”坚定决心的形势下,泉州或许将为国内民营企业突破危机提供方向,再塑国内民营企业发展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