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近期,中国驻泰国使馆接到不少中国游客反映,在泰国旅游期间所住宾馆星级偏低、自费项目和购物环节偏多、语言沟通不畅、不熟悉当地交规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等问题。为此,昨日省旅游局转发国家旅游局提示,赴泰旅游购物要货比三家,不要轻信“政府指定”购物点;遇纠纷,可联系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电话:66-854833327,传真:66-022457032。
首先,游客若选择参团游,要向国内组团社核实行程中自费项目次数、费用等情况,避免选择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区间的旅游产品,同时,切记办妥有关保险;游客若与组团社就酒店、旅游项目及收费等问题产生纠纷,请理性维权,保留好证据,回国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解决。
游客若选择自助游,要合理规划行程,提前预订酒店和交通,并了解泰有关签证政策;办理手机国际漫游业务或在当地购置手机卡,保持与国内亲友沟通顺畅;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在泰国驾车为右舵靠左行驶,自驾游游客请提前熟悉当地交规,确保安全出行。
另外,游客在泰国购物,特别是购买贵重物品时,货比三家,选择正规百货公司和商场并索要收据。泰政府和旅游局未指定任何商店为购物地点,不存在“政府指定”或“政府经营”的情形。因鉴别宝石需专业仪器和知识,要采取谨慎态度,不要随意相信有关导游的推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