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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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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赖青汗 本报讯 来自云南、贵州、四川的五名青少年,在漳州务工期间,竟合谋盗窃。昨日,经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熊某健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六个月。 去年8月11日凌晨5时许,熊某健伙同李某、余某和两名未成年人陈某祥、李某浪,在漳州市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西干道某包装有限公司内,趁无人之际,盗窃三部摩托车。经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三部被盗摩托车总价值11322元。盗窃到手后,被告人将摩托车卖得赃款1700元。 当晚,5人用所得赃款邀聚朋友到某KTV唱歌消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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