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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泉州新闻-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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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6日

抢劫盗窃又放火 三罪并罚十二年
●消息来源:南安法院

N本报记者 史国亮

今年21岁的海南人陈某涛,因痴迷赌博欠高利贷,同时又染上毒瘾,在去年8月连续作案,持刀抢劫、盗窃酒店、焚烧客房。记者昨日获悉,他已被南安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放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9个月。

去年8月8日,陈某涛持刀窜进厦门市思明区某地下停车场后,要挟张女士载他至南安市金淘镇某银行处,并逼迫她在ATM上取5500元。在将钱交给陈某涛时,张女士趁其不注意,跑进银行大厅求救。陈某涛匆忙驾车逃到南安市诗山镇,并拿走车上的财物弃车逃离。

同年8月27日晚,陈某涛利用在厦门某酒店上班的机会,溜进客房盗走一台宏基笔记本电脑,还用打火机点燃窗帘、床垫等试图焚毁证据,随后客房起火,损毁物品价值人民币1294元。

次日,陈某涛被厦门警方抓获并刑拘,之后由南安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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