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期作者 燃燃
现年41岁的邓明建是四川人,众人眼中的孝子,七旬母亲中风半瘫18年,他带着母亲到广州打工,悉心照料。然而母亲不堪疾病折磨,一心求死,他最终买来农药看着母亲自己喝下去,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捕。此案日前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缓刑。(见本报今日N4版)
这是一个让人唏嘘的惨剧,引发一个争议激烈的老话题:人有没有选择死亡的权利?
“安乐死”涉及道德、伦理、法律、医学等方面,支持者与反对者针锋相对,大多数西方国家对此持审慎态度,我国则至今尚未立法。
专家称安乐死在我国立法不现实,因为现状不允许。实行安乐死的前提之一是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看,患者患不治之症并临近死期。以我国现阶段情况看,要确保每个患者得到“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的诊断,还是有一定难度。
在这起惨剧里,儿子和母亲都值得同情。然而若按“安乐死”的标准看,母亲中风半瘫,很难说经过了“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的诊断,且到了临近死期的阶段。家庭贫困、不忍亲人受拖累,更可能是惨剧主因。
所以,与其再呼吁“安乐死”立法,不如切切实实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使病有所医、能医、足医。有了充足的生存权利,才能在此基础上谈论死亡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