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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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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人民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对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实行统一标准化管理,考试费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改为实行上限管理。 考务费标准管理不再“一事一批”,而按照不同考生规模、考试类别的合理平均成本,分档制定了中央部门收取的考务费统一上限标准。 各省制定的理论科目考试费加价标准实行上限管理,即各省在考务费标准基础上,按照每人每科增加不超过50元的标准核定具体的考试费标准。实践技能操作和面试类考试科目,需配备(租赁)精密仪器、专业设备、大型场地,考试过程需要消耗相关材料或需聘请专业面试考官的,由于影响成本的因素过多,由各省根据实际成本制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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