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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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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真坚 沈彬 本报讯 昨日,芗城警方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将张某杰等6人移送芗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去年8月,在天宝埔里村自家菜地挖鱼塘时,陈某伟发现地下有高岭土,便联系需求者。张某杰、陈某祥知道后,便商量合伙开采高岭土,于是付给陈某伟8万元。去年8月6日,张某杰、陈某祥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陈某辉、叶某泉负责现场管理,雇请陈某平开挖掘机,雇请齐某林、冉某福、张某才等人运输,开始开采高岭土,并卖到长泰、晋江等地。至去年8月23日被查获时,张某杰等人共开采1500吨高岭土。经鉴定,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29.7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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