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吴秋逸 张新册
本报讯 云南江川人李某生将工友杨某明杀害了,还抢走他身上的8800多元钱。两人是同村老乡,住处相距不过百米,同在华安当砍树工。昨天,李某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龙文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李某生和杨某明都是云南江川人,两人的家相距不到百米。去年年初,李某生在华安找到一份砍树的工作。因为工友中只有一个云南人,去年3月份,他打电话回老家,叫来杨某明。
去年1月16日、17日,老板结清工钱,李某生拿到1万多块,杨某明拿到8800多块。当天中午,两人乘车从华安抵达漳州郭坑火车站,准备回家。
因为是春运期间,火车票紧张,两人没有买到当天的票。在李某生的建议下,两人到火车站附近的小山坡上,在一片果树下打地铺过夜。
次日凌晨,李某生见杨某明熟睡,从附近找来一块20多斤的石头,将他砸死,并将他身上的8800多元工钱取走。其后,他用棉被将尸体裹住。
杀人后,李某生连夜逃离,等到天亮后赴厦门,坐飞机回到云南。
当天上午9点多,一名农夫到果林干活,发现了杨某明的尸体。起初,他看人被棉被裹着,还以为是流浪汉在睡觉。等到中午,他觉得事有异常,上前叫唤,掀开棉被一看,发现杨某明血肉模糊,赶紧跑回家,由其儿子报警。
1月19日,李某生在云南老家被警方抓获,并于1月22日被带回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