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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黄成贵 本报讯 家住南靖县靖城镇阡桥村的王某,酒后带刀讨薪,没找到工头,却将2名无辜者打伤。3月5日,他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南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年12月28日晚上9点半,王某在宿舍喝闷酒。想到工头阿文已经两个月不给结算工资,他心里很气,带砍刀到南靖县靖城镇某公司宿舍找阿文。阿文不在,他就拿在宿舍内的林某出气,先将其殴打致轻微伤,后将宿舍的窗户玻璃和纱窗踢坏。闹一通后还不解气,他又走到另一间宿舍,在门上砍了几刀。 接着,王某坐等阿文回来。这时,一员工下班经过,问他有什么事。王某怪对方多嘴,砍伤其脸部,致其轻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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