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黄国华 胡妮君 本报记者 苏禹成
本报讯 昨日,南靖人曾某和余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南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年9月份,曾某和余某带着锯子、扳手、撬棍和剪刀等作案工具,前往南坑镇乌石山电信基电站,撬走基电站的4粒电池,拿到南靖县城出售。尝到甜头后,短短两个月时间内,两人又先后到南靖船场镇、山城镇、龙山镇、金山镇等各乡镇的电信、移动基电站,疯狂作案12起,共盗得电池40多粒,总价值411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