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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8版:漳州新闻-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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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1日

低收入群体 可申请法律援助
漳州市司法局推多项便民举措,援助律师还能上门服务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吴佩珠

本报讯 低收入群体可申请法律援助;行动不便打个电话,法援律师就能上门服务……昨日,记者从漳州市司法局获悉,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民生工程,市财政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司法局为此推出多项便民举措。

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吴佩珠说,往年只有下岗、失业、低保户、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的、因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群体,能申请法律援助,但今年,援助覆盖人群将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目前对‘低收入群体’还没有具体细化,可以灵活掌握”。

法援中心服务窗口,将从市司法局一楼搬至二楼。窗口将建成开放式的业务受理厅,并布置律师办公室和接待咨询室,“像妇女、未成年人等涉及隐私的案件,当事人可在咨询室和律师私聊”。预计12月,服务窗口投用。

往年,援助中心的律师都是在办公室等待受援人上门申请,今年这个格局将改变,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只要拨打114,申请法律援助,援助律师将登门提供服务。

此外,加大对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力度,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市司法局还将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选择有影响、代表性强、问题解决难度大的案件受援人,作为重点回访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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