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至12月,漳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重金属污染问题。昨日,漳州市政府召开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透露这一消息。
会议透露,相关部门将全过程监管全市84家重金属企业;加强监管全市98家从事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的重点企业;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同时严厉查处违法偷排企业。
漳州将严格执法,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取缔;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环境保护、安全措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
对取缔关闭或自行关闭的企业,要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移交有关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对停产整治的,要严格执行验收规程和标准,进行验收公示,杜绝未经验收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对正常生产企业,要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强废气、废水污染物的监测;对在建企业,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不能批准其试生产。
同时,依法打击非法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坚决取缔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活动;对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企业,一律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