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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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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干扰器作案 专偷豪车财物 ●消息来源:石狮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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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黄秋萍 利用干扰器作案,专偷豪车内财物,昨日,一4人盗窃团伙被石狮市人民法院判刑。 25岁的重庆男子李某等4人,从去年3月至4月两个月期间,驾驶小轿车先后来到石狮、晋江等地,趁汽车车主下车使用遥控钥匙上锁时,按动电子干扰器干扰车门上锁,从而窃取车上财物。总作案数11起,案值近6万元。 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同伙也分别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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