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陈慧聪 谢圣忠
本报讯 昨日,28岁的南靖靖城人徐某财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
3月17日,南靖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接到南靖县靖城镇女子小竹(化名)报警称,3月16日晚上,她在龙山镇旧粮站一出租房内被两男子强奸。
小竹是一名保险业务员,她说,16日,同是靖城人的徐某财给她打电话,说要跟她签一笔人寿保险单,叫她到龙山镇旧粮站吴某荣租住的出租房找他。当晚11点,她兴冲冲地赶去,到达时吴某荣和徐某财两人在租房内,中途吴某荣离开,徐某财趁机将她强奸。次日凌晨,吴某荣回到出租房后,又将她强奸。
南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调查。3月20日,警方在山城镇人民路某饭店抓获徐某财。经审讯,徐某财承认他与吴某荣都与小竹发生了性关系,但是是在对方半推半就的情况下发生的。
据了解,徐某财与吴某荣是亲兄弟,徐某财从小过继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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