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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今日关注-国内/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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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6日
【揭秘】
新特首这样产生

N人民 中新

本报讯 香港立法会去年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2012年香港行政长官选委会人数由800人大幅增加至1200人,四大界别各增加100人。其中政界界别所增加的100人,大部分将由直选区议员互选产生,增加了选委会的民意基础。这1200人分别来自四大界别:工商及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界;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港区人大代表及港区政协。每个界别300人,合计1200人。

2012年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期为2012年2月14日至2月29日。而要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必须获得至少150名委员提名,即总人数的八分之一。虽然不设提名人数上限,但每名委员只可提名一位候选人,所以不可能出现多于8位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选举办法,选委于2012年3月25日进行一人一票不记名投票。而要胜出本次选举,候选人需要取得超过全体1200名选委中的半数(600票)有效票。如在首轮投票中,没有候选人取得超过半数有效票,将淘汰最低票数的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投票。如果剩下两名候选人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候选人取得超过半数有效票,将作流选论,整个选举将会由提名期起开始重新进行一次,并于6个星期后,即5月6日重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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