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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4版:汽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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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7日
泉州汽车安全消费服务月这些汽车消费陷阱
你要提防
汽车维权案例解读

N本报记者 黄秀花 陈丹萍 通讯员 郭智山

三月,即将过去了。无论是阴雨连绵,或者阳光灿烂,日子一天天过去了。3月是本报《汽车周刊》关注的泉州汽车安全消费服务月,3·15一过,关于汽车维权的话题立刻就被淹没了。一年只有一个3·15,可是车主们天天都需要开车,汽车购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维权,依然每天都在发生着。在这个全球第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人们承受着没有汽车三包,汽车维权举步维艰的现状。举证不力、鉴定无门、维权成本高、解决效率低、退车换车难等诸多难题依然严峻,漫漫长路,不能仅仅依靠希望,不能仅仅停留在抱怨。

我们从车主们发来的邮件,以及泉州丰泽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登记的案例里,挑选了一些典型分析给大家,希望这些亏,别人吃过了,就不要继续发生在我们身上了。

据泉州丰泽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年受理的汽车类消费申诉396件,占全年申诉量的3.89%,同比增加了11.55%。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产品质量有缺陷、购车合同不规范、汽车维修技术不到位等。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汽车经销商商业诚信度低、汽车“三包”法缺位、消费者维权成本高造成当前消费者维权难、投诉量增加。

为招揽客户夸大广告

案例回放:何先生2011年11月在报纸上看到一款车型的促销广告,买车送5000元的导航、2000元的中宝网、2000元的底盘装甲,还有保险。等他把钱交了以后,4S店送的只有1000元左右的导航,质量很差,经常没法指路,还把原车的CD拿走,什么中宝网不过几十元钱一点用也没有。底盘装甲也只值几十元。保险也没送。

记者解读:车市竞争激烈,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夸大的汽车广告越来越多,于是各种汽车广告就存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嫌疑。比如赠送的东西价值被夸大了,最高降价的车型根本没有销售等。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车子,遇到商家打折降价、赠送礼包等承诺,一定要以合同等文字形式明确下来,

汽车订金可不可以退呢?

案例回放:刘先生2011年年底订购一款汽车,没有现车先交了1000元订金,销售员口头承诺没有购买的话可以退款,后来刘先生发现其他车行有现车,就联系车行退订,但2012年1月份到车行退订金,将订金条给车行,车行承诺一个星期就退款,至今未果。

记者解读:目前车市都是采用订单销售的方式,通常消费者买车都会先签订订车合同。而不退订车,也几乎成了业内潜规则,除非消费者投诉才能引起商家重视。

而根据律师的解释,“定金”和“订金”是有区别的,“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所以消费者们一定要注意这两个字的差别,在合同里根据约定,协商处理。

承诺的交车时间被一再延迟

案例回放:陈先生在清濛一家车行订购一辆汽车,交订金2000元,当时商家称2月28日可以提车,后一直称没有车可以提供给消费者,现因一直未能提车,消费者要求退订金,对方却一直不给予退订金。

记者解读:新车、热销车型,经常出现交车时间一再被延迟的情况。有时确实是由于厂家供应的问题,有时也可能发生热销车型被车行先卖给其他消费者,以赚取加价费的可能性。所以消费者在订购车子时,切记以合同内容为准,不要约定口头协议,并对所签订的合同要仔细阅读。要在协议中明确交车的时间、地点等内容,要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写清楚。一旦出现购车纠纷,就可以做到有据可循。

保修期内不是什么配件都保修

案例回放:黄先生一年半前购买一辆汽车,在保修期内CD机坏了,要求商家免费更换,商家一直拖延不处理。该车行售后服务部经理称车的CD是经过改装的,而且经过多次维修。

记者解读:通常保修期内,若车主是在规定的条件下正常用车时所发生的故障或零部件损坏,厂家都会无偿为车主提供维修或更换相应备件等服务。但并非保修期内“什么都保”。以某品牌的《保修手册》为例,其中就明确标明,发动机和变速箱的保修期为2年/5万公里;而蓄电池的保修期则为1年,从购车12个月以后到25个月以前,若蓄电池需要维修,车主则需要承担50%的费用。另外像空气滤芯、空调滤芯、正时皮带等易耗件的保修期更短,为6个月/1万公里。此外像雨刮器片、刹车片、离合片、轮胎、大灯、玻璃等易损件都不在保修范围内。

此外,未按规定进行保养,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也不在保修的范围内。

所以,车主一定要阅读《保修手册》。只有明确了自己的保修权利,才能避免不必要的争执。

车行私自增配车型是否违规?

案例回放:曾先生3月8日在南环路购买一辆汽车,销售顾问告诉曾先生,该车型是1.4L自动豪华版,给的价格是95900元,曾先生之后发现相同车型官方报价是92900元,商家解释称其中的3000元是赠送产品,车行加装了真皮和导航才定价较高。曾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欺骗,故投诉,要求退款或给予优惠。

记者解读:车行自行推出添加配置的高配车型或所谓“改款车型”也已经成为车市的一个潜规则。比如简配的车型,车行自动添加成高配车型,用更高的价格卖给消费者以获得更多的利润。记者了解到,目前车行通常是通过增加配置和电子系统的升级来对车子进行改款,一般不涉及发动机和车身结构,不影响上牌入户。车行增配的改款车型,算不算违规,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一现象。希望车行在销售过程中如实把车辆的真实情况向消费者告知清楚。而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去详细了解购买车型的原厂配置目录。

购车款打进销售员账号被诈骗

案例回放:朱先生2011年在常泰路一家车行购买一辆小车,一共应该支付77000元。销售顾问告诉朱先生需支付20000元的保定金,故朱先生付款56000元到销售员的账上,又交给公司41000元,但销售员未将56000交给公司,且公司也没有所谓的保定金,销售顾问已离开该店,故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还被骗的20000元,商家不予归还。

记者解读:浮桥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解释这起案件,明确了该案已经属于诈骗,应先向公安部门报案。提醒消费者在买车的过程中,要到4S店里进行交易,购车款也应该转到车行的对公账号。而在此案例中商家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1.对员工管理不严;2.未向客户提示。

质量问题反复维修换车无门

案例回放:郑先生于2010年6月购买的汽车,发动机保修四年,购买后发现每行驶3000公里以上发动机就亮灯,就该故障已维修四次,且每次汽车发动时车身存在较剧烈的抖动,至今已经维修过18次,但故障仍存在无法修复,交涉处理,商家一直称还在联系厂商,拖延处理。退车或者换车都没有可能。

记者解读:经过调解,车行同意给予这辆车全面的保修、维护,但是退车或者换车在目前汽车三包没有出台的情况下,消费者将面临举证难、鉴定难等艰难的过程,几乎不可能。同一质量问题,修了那么多次修不好,是车行的技术问题?还是产品质量的问题?如果修不好,就应该汇报给厂方,要求厂方提供技术支持,不该置消费者的安全于不顾,也失去了一个商家应有的服务态度。

车子保养时被人为破坏

案例回放:洪先生1月9日在车行保养汽车,第二天取车时发现车身被刮伤了,洪先生怀疑维修工开车出去与其他车发生刮擦,洪先生要求车行负责,车行不承认。

记者解读:类似的事故,报纸也曾经报道过。如果可以认定车身损伤是在车子送去保养的过程中发生的,自然应该由车行来负责。所以需要提醒车主的是,车子送去保养时,正规车行的维修工都会先对车子进行一番检查,然后把需要保养、维修的项目列出来给车主确认。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发现了车身有刮伤,那么这刮伤就是车主自己造成的。如果在维修保养项目确认单上并没有车身损伤,便可以认定这个损伤是车行造成的。

此外,由于维修猫腻很多,修理前一定要对方确定汽车故障以及维修和更换零件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