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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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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新华 本报讯 由于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浙江温州一粮食加工作坊主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经法院查实,2011年5月30日至7月26日期间,陈某生产、销售添加防腐剂脱氢乙酸的年糕数量达19250公斤,销售金额达57750元。经鉴定,陈某生产的年糕中脱氢乙酸的含量为0.014g/kg,为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脱氢乙酸是一种食品防腐剂,是一种广谱性的饲料防腐剂,能抑制霉菌、酵母和细菌的生长,未准许在年糕中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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