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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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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林保平 沈华芳 本报讯 知道别人在做假烟,不仅不举报,反而纠集“兄弟”,一起以向公安机关报警举报为要挟,威胁他人拿钱私了。昨日,来自诏安县检察院的消息,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胡某山、胡某群、胡某勇22日被批捕。 胡某山,诏安县人,去年7月的一天,胡某山得知邻村的胡某在家中做假烟。他想,做假烟是违法犯罪的事,如果以此要挟,可以“敲一笔”,胡某肯定不敢报警。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胡某群、胡某勇,叫他们一起去敲诈,三人“一拍即合”。 第二天上午,三人来到胡某的家中,胡某将筹到的8000元交给胡某山。而胡某山说剩下的2000元以后再拿,然后三人扬长而去。 直到今年2月24日,胡某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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