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萧镇平
本报讯 漳州市政府拟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漳州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拟出台意见对获得“鲁班奖”的优质工程给予现金奖励。昨日下午,有关部门召集数十家建筑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收集建议意见,将于近期修改后实施。
据了解,截至2011年底,漳州全市共有241家建筑企业,其中一级资质企业9家、二级资质企业83家、三级资质企业120家、劳务分包企业29家。而目前在漳州市备案的外来施工企业已达439家,数量多、等级高、资质全,对漳州市建筑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冲击。数据显示,2011年,漳州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70.57亿元(不含工厂型企业产值17.41亿元),同比下降5%,建筑业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昨天的座谈会上,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扶持漳州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对获得“鲁班奖”(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优质工程的企业,由漳州市政府进行表彰并在新闻媒体上宣传褒奖,且每项奖励20万元;对获得“闽江杯”、“省级文明示范工地”的优质工程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在新闻媒体上宣传褒奖,并每项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意见稿》还提出,要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手段,严格进漳企业信息登记,确保进驻漳州市外来建筑企业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此外,为确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外来建筑企业进漳时必须交纳8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撤离时本息返还,从源头上减少民工讨薪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