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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1版:泉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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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30日

剖腹产后大出血 子宫被摘
卫生部门人士表示,接生的卫生院是一级助产技术机构,通常情况,不被提倡做剖腹产手术

N本报记者 俞志村 谢向明 实习生 蒋晓彬

本报讯 产后大出血,院方征得家属同意后,切除了产妇黄女士的子宫。

为黄女士接生的是南安码头中心卫生院。据南安市卫生局介绍,该院是一级助产技术机构;泉州市卫生局郑副局长介绍,通常情况下,不提倡一级助产技术机构做剖腹产手术。

产后大出血 子宫被摘除

昨天傍晚,躺在卫生院病床上的黄女士默默无语,黄女士母亲抱着刚出生的女婴不停落泪。黄女士的丈夫李先生介绍,妻子孕期,每周都到该卫生院检查,手术前一天,也做了B超等检查,一切正常。

3月14日上午9时许,妻子到卫生院准备生孩子,医生称预产期已过两周,下午3时为妻做剖腹产。因院方联系的一名院外医生一直没空,剖腹产到当晚7点多才进行,当晚8时许,产下女儿。十几分钟后,妻子大出血,不切除子宫或有生命危险,院方将术后无法再孕等事项详细告知家属,李先生和岳母签字同意手术。

他们随后从南安市卫生局疾控中心了解到,南安码头中心卫生院是一级助产技术机构。李先生质疑院方不具备剖腹产资质,产妇因此丢了子宫。

一级助产技术机构 通常不提倡剖腹产

泉州市卫生局郑副局长介绍,常规情况下,不提倡一级助产技术机构做剖腹产手术,只有在应急救命的情况下才允许。

李先生的舅舅说,产妇当天到该卫生院时一切正常,并不存在应急救命的情况。

记者多次致电南安码头中心卫生院院长洪先生,他均未接电话。记者就此发短信询问,洪院长回复:他们救了黄女士母女的命,却遭遇这种结果,伤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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