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中国青年报特供本报稿件 记者洪克非
核心提示:
这宗腐败案的办案过程令人不可思议。行贿人杨某刚刚供出向长沙市工商局原纪委书记黄运礼行贿15万元,黄当天就向组织汇报其夫人曾向杨某借款15万元;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建办原副主任佘琛臻在双规期间,交代受贿金额有16万元,但办案机关只认定8.1万元,理由是找不到行贿人……
一直举报长沙市工商大楼问题的几位长沙市工商老干部哀叹,即使有了省领导的批示,该案调查处理的“打折”程度仍然超过想象。一桩涉及数千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似乎要就此终结,永远没有答案。
低中高结的阴谋
实际结算价动辄超中标价数倍
2010年3月以来,因长沙市工商局数位老干部的持续举报,中国青年报和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连续报道了长沙市工商局新办公大楼建设中存在的巨大问题。此后,《人民日报》、《湖南日报》、新华社《新华视点》均发表了调查报道。2010年8月11日,时任湖南省纪委书记许云昭作出重要批示,长沙市纪委等部门组成专案组进行了调查,发现诸多违法问题。
2010年9月,湖南省检察院反渎局初查发现长沙市工商局主要领导及佘琛臻等人,在办公楼的建设中,滥用职权,采取低中高结的方式,超过合同中标价支付工程款2500万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此类事件不胜枚举。如办公楼室内二次精装饰中标价为329.64万元,实际投资1260万元,超中标价930.36万元;后勤服务楼及综合楼附属会议厅、办证厅及连廊工程中标价为548.01万元,实际投资1002.7万元,超中标价454.69万元;办公楼及综合楼建筑安装工程中标价1500万元,实际投资1836.25万元,超中标价300多万元;综合楼空调系统安装工程中标价为109.87万元,实际投资875.51万元,超中标价765.64万元……
相关部门的调查报告称,长沙市工商局在项目变更中没有任何监督程序,没有集体讨论决定,没有会议记录,相关资料也不全。
然而,即便如此,被媒体轰轰烈烈报道的长沙市工商局大楼事件目前已经波澜不惊。“原来批示的省纪委书记已经退休,长沙市纪委的调查人员多有异动,作为渎职和腐败标本的工商局大楼案可能永远没有答案了。”一位举报者对记者说。
抓了两只“草鞋”
只有一个基建办副主任被判缓刑,“穿皮鞋的都没有涉及”
2012年2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判处佘琛臻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其获刑的理由是,2003年6月到2008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湖南省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建办副主任、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进度、工程量变更、工程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取熊爱国、李建刚给予的人民币8.1万元。
2003年,长沙市工商局机关实行整体搬迁。原定总投资5300万元的新办公楼项目立即吸引了无数贪婪的目光。
佘的初中同学李建刚交代,他获悉此事后,立即以8%的管理费挂靠深圳华辉装饰公司,参与该大楼工程的招标。“他(佘琛臻)告诉我如何报价。”李建刚拿下了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外墙石材幕墙工程,中标价为111.6172万元。到案发,预(结)算价款已经达到451.8807万元,超出合同3倍多。佘获得的好处是受贿2.6万元。
挂靠在长沙市警安消防设备安装公司的熊爱国,则在佘琛臻的帮助下承接了办公楼的消防安装工程。佘琛臻收了熊5.5万元。
据悉,在佘被双规后不久,长沙市工商局原基建办主任、财务基建处处长张文也被双规,其案情目前不详。但一直举报长沙市工商局大楼存在严重腐败问题的几位该局老领导认为,佘与张只是该案的“冰山一角”,“他们只是两只草鞋,穿皮鞋的都没有涉及。”一位该局老干部称,获批5300万元总投资的大楼,实际支出至少8200万元,很多项目的实际支出都远远超出甚至数倍于中标价。“(局里领导)没有任何集体研究、会议记录,几千万就花出去了,就基建办的一两个人可能搞得定吗?”
蹊跷的招供
“有人通风报信,以掩护后面的皮鞋”
其实,事情远比他们的揣测复杂得多。
调查发现,办公楼和后勤服务楼建设的空调安装工程项目时间承建人均为杨某。2011年6月,长沙市纪委对长沙市工商局基建办主任、财务基建处处长张文和基建办副主任佘琛臻进行了双规。
然而,随后的一幕却让人目瞪口呆。长沙市工商局纪检室一位负责人介绍说,2011年6月26日下午,他们接到通知赶到长沙“名都花园”。结果他们发现,原局领导班子成员、纪委书记黄运礼正在坦白其“对不起组织”的行为——“夫人借了杨某15万元钱没有还”。第二天,当这位负责人将这笔钱存入记账并通知市纪委后,中午11点多,又奉命来到黄的住处——黄某说爱人想了一晚上,还有5万元没有交。
这连续几起主动坦白,让一直举报长沙市工商局腐败案的长沙市工商局原书记钟孝思、张雨成和原局长左泽民等人产生了怀疑。他们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有人利用职务之便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以掩护后面的皮鞋”,“最不可思议的是,杨某6月26日上午供认向黄运礼行贿15万元,黄当天下午就向组织汇报其夫人曾向杨某借款15万元。6月26日,杨供认还向黄某夫人行贿5万元,第二天黄某又向上级汇报还有5万元要上缴。”
根据佘琛臻的供述,自他在基建办工作以来,前后有两名局领导负责基建工作。黄运礼时任纪委书记,担任基建主管领导和基建办主任,负责局机关基建的全面工作。办公楼主体验收后,黄的工作由常务副局长李志兴接替。
据钟孝思、张雨成等人反映,佘琛臻在双规期间,交代受贿金额有16万元,但办案机关只认定8.1万元,理由是找不到行贿人。据佘交代,装修老板杨某曾送给他22万元,而杨某根本没有到案。还有一名行贿人肖某,向佘行贿2万元,也没有到案。
记者设法查询了有关资料,发现佘的供述中确实有交代杨某和肖某分别向自己行贿22万元和2万元。但这两节供述,之后都没有调查的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