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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5版:泉州新闻-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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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6日

石狮成立火灾隐患举报中心
受理11种情形的隐患举报

N本报记者 华健

本报讯 石狮将成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由专职人员负责,24小时接受市民的举报。记者昨日从石狮市政府获悉,该举报投诉中心设在市消防大队,举报电话为96119,举报网站为http://www.qzxf119.gov.cn。

据石狮市消防部门介绍,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受理举报投诉的有11种情形: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三合一”场所);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在建民用建筑使用不合格外保温材料的;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鼓励市民共同参与消防防控、消除火灾隐患,对举报内容明确、具体并被判定为火灾隐患的举报人员,将进行奖励,并严格保守举报人个人信息。

去年,石狮消防共扑灭各类火灾157起,为国家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达3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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