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年4月8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A12版:国内新闻-综合

  1. 版面导航
2012年4月8日

捆绑火烧民警26人终审获刑
顺德村民为争土地,暴力抗法,致六民警受伤

N新快报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20多名村民为争夺土地,暴力抗法,使用捆绑、放火等暴力方式袭警。记者前日获悉,佛山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罗某文等26名被告人分别因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放火罪,被判最高八年零两个月,最低一年零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张某欢等6名被告人因具有法定从轻情节被判处缓刑。

三警察 遭捆绑淋汽油

为争夺陈村镇黄家围地块,村民罗某文、吴某原等人在2011年7月21日召集、组织多名陈村镇绀现村村民,前往被害人杜某承包的鱼塘,对其塘基进行挖掘破坏,导致鱼塘养殖鱼流失。

杜某报案后,7月23日,3名办案民警在依法对涉案人员卢某进行抓捕时,遭到村民围堵。执勤面包车被推翻,3名民警被捆绑在面包车底座。20多名村民手持木棍、铁铲等工具,并要挟翻转执勤面包车压死民警,阻碍公安民警执行解救、现场拍摄取证等公务,并与现场执勤民警对峙,造成执勤民警受伤及财物损坏。

被告人梁某等人还用汽油淋、擦到3名被捆警察身上,并将汽油引燃,所幸现场消防人员及时将火扑灭。后经法医鉴定,3名被捆民警所受损伤均已达轻伤;在场执行公务的另3名民警损伤构成轻微伤。

不服一审 上诉被驳回

去年12月30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微博)作出一审判决。罗某文、吴某原等13人分别对定罪或量刑不服,提起上诉。其中,上诉人罗某文认为其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量刑过重。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罗某文组织村民挖掘他人正在使用的鱼塘塘基的行为均有证人证言予以证实,该行为直接破坏了他人的生产经营,造成相应经济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故该上诉意见据理不足,不予采纳。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