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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Y01版:精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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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0日

全省征集消费代表 下月听证阶梯电价
名额共9人,4月15日前可报名

N本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下个月,福建省居民阶梯电价暨用电同价方案听证会将在福州举行,记者从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此次听证会将设听证代表20名,其中消费者代表9名。由福建省消委会即日起向全省公开征选9名消费者代表,报名时间截至4月15日。

执行阶梯电价后

全省居民统一电价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改委去年年底公布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拟实施的阶梯电价方案分为三档,各省(区、市)将本地居民月均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列。

据悉,我省从2004年就开始实行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是全国实行递增电价的少数试点省份之一。目前我省居民电价总共有数十个价区,其中除了1个由省电网公司直供电的价区外,其他县大多实行趸售县电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后,全省居民将执行统一价格。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福建省阶梯电价的设计,除了不同档次之间的电价差距不大,对第一和第二档的电量设计也过高外,居民基本上都不知道阶梯电价的存在,基本达不到实行阶梯电价的预期目的。

我省常住居民

可报名消费者代表

针对5月份进行的听证会,在20名听证代表中,除了9名消费者代表外,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可自愿向省物价局报名,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而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福建省物价局聘请。

据福建省消委会介绍,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此次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的产生方式,将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与遴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消费者代表须是福建省常住居民;对电费价格有一定了解;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并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按时全程参加本次听证会。省消委会将从报名者中遴选正式代表9名,参加听证会。

消费者代表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9日至4月15日,报名者可直接携带身份证至省消委会报名。也可登录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fjxwhtsb@163.com)报名;或下载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通过邮寄、传真至省消委会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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