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苏禹成 杨清竹 通讯员 黄佳鑫 叶忠贤 文/图
本报讯 南靖女子林某利用“农村互助银会”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多万元,中途倒会潜逃(本报昨日A15版报道)。林某是个怎样的人,她是如何通过标会“吸金”的?随着前日南靖检察院对她提起公诉,林某这个人物逐渐浮出水面。昨日,记者来到南靖县城探访,尽管距林某潜逃已近一年,但谈到此事,还是有很多人的神经被触动。
【回放】 女会头“跑路”,光报警就49人
去年4月19日,林某神秘“蒸发”,以及她的美容美发店突然关门,曾轰动南靖县城。
卓某在南靖菜市场经营蛋品生意,对于林某的“跑路”,她心中有许多说不完的苦。那天早上7点多,她和往常一样起床准备一天的生意,却接到朋友电话,说“林某跑路了,你跟她这么要好,她没有给你打电话么”。
卓某挂完电话,赶忙查看手机,发现林某在当天凌晨3点多发来短信,说“今生今世欠你们太多,我现在要去外面打工,跟姐夫(卓某老公)说一声对不起,在这给你们跪拜了”。卓某立刻回拨电话,但已无法打通。
卓某一下子全身都瘫了,因为她心知这个“农村互助银会”的女会头“跑路”,会给她带来致命的伤害。卓某有七八万元在“银会”中,平时还有不少菜市场里的小贩,也通过她参加“银会”。林某“跑路”的消息一传出,就有20多个小贩将她围堵在家里,让她还钱。
“其实我也是受害者,但因为我跟她关系很要好,外人看我们都是姐妹关系。”也因为如此,卓某先取钱还给这些小贩们,还不上的写欠条。卓某称,她总共损失30多万元。不仅是卓某,据南靖检察院统计,单报案的就有49人,而在卓某看来,受害人数肯定不止这一些。
船场人张丽萱也是受害人之一,2007年她以7万元卖掉老房子,本打算买套房子,但因为孩子在上大学,她担心负担不过来,就参加了林某的“银会”。她总共参加17场,收回5场,获得2000多元利息,但还有12场还未到期,林某就跑路了,这让她损失近3万元。
【其人】 美发店经营成功,为残疾人义务理发
在南靖县城,说起林某的美容美发店,几乎人人都知晓,这家店就位于县城大庙口附近。
上世纪90年代,林某还只是一家小美容店的老板,当时店开在县城菜市场附近,只是一间只有几十平方米的普通小店。卓某就在那时认识林某,那一年是1995年。
卓某说,那时自己的孩子还小,因为生意繁忙,家里经常很乱,林某则经常到她家帮忙打扫卫生,两人也因此成了好朋友。她的经济比较宽松,林某有时手头紧会向她借钱,但从来都很守信用。林某因手艺不错,很多人都喜欢到她店里理发,生意做得也不错。林某比卓某小5岁,平日里林某都称卓某为“大姐”。
1997年,林某将美发店搬到县城旧汽车站,也就在那时,林某的丈夫黄银文开始组织“农村互助银会”,卓某也在那时参加银会。此后不到几年时间,林某又在大庙口买了一层200多平方米的房子,并把店搬过去。
之后,林某的美容美发店迅速发展起来,当时县电视台每天在播放这家店的广告,连电视台主持人的发型也是指定由这家店负责。也就在那时,“银会”迅速扩张,不少店里的顾客在她的游说下,都加入了“银会”。
2007年,林某的丈夫黄银文因得癌症去世,“银会”便由林某接手。卓某回忆,黄银文去世后,林某就经常到庙里消灾,每个月还会带着店里的员工去南靖县特殊教育学校,为那些残疾人义务剪头发。这事当时在县城一度成为美谈,张丽萱也在那时建立起对林某的信任,主动找到林某要加入“银会”。
据悉,林某潜逃后,去了广东汕头,并在那里又开起一家美容美发店,可是还没等到东山再起,去年年底她就被南靖警方抓获。
【背后】 标会146场,“吸金”千万用于挥霍
南靖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透露,从2007年开始至去年3月,林某共举办标会146场2628人次,非法吸收公众会员存款总金额达1089.72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去年4月林某因无力偿还,携款潜逃,造成会员直接经济损失169万。
在办案检察官看来,林某的“农村互助银会”,是借钱还钱游戏的“复杂版”。该“银会”每18人次组成一场,每场周期为18个月,每份基数为每月300元,会头都是由林某担任(会头不用支付和收取利息)。从表面上看,会头没有收取一分钱利息,没有一点好处,但实际上,是她可以免费用大家首期支付的5100元,也就是说,如果林某同时组织100场“银会”,她相当于免费借到50多万的免息借款。
此外,因为每一场的“银会”开标时间不一样,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林某又可以通过这样的时间差,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使整个资金链在短时间内不会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