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谭青
本报讯 近日,著名导演宁浩的电影《黄金大劫案》在各大影院上映,幽默刺激的场面,让许多观众捧场。在13年前,晋江也发现了一起“黄金大劫案”——一家金行多达12公斤的黄金钻石,被人洗劫一空。去年12月,嫌犯张某民被警方抓获(详见本报2011年12月15日A7版报道)。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民有期徒刑13年半,处罚金15万元。
张某民是惠安人,今年40来岁。1999年,他开了一个加工厂,不仅没赚钱,反而赔了不少。有一日,张某民在石狮遇见朋友阿平,诉说心中郁闷。两人一商量打算去行窃,并打算选珠宝店下手。最后,他们将目标锁定在晋江青阳塘岸街的一家金行。该金行只有一层,还是瓦房,比较容易下手。
一切准备就绪,1999年3月21日晚,两人用工具撬开金行的屋顶,顺着绳子爬进去,将柜台内的珠宝通通倒入包里。店内警报器突然响起,两人各自仓皇逃跑。次日,经金行清点,丢失20条黄金项链、10条黄金手链、10多颗宝石、30多枚戒指,黄金重量多达12630克,价值440多万元。
张某民回到家中后,将一部分珠宝给了妻子。妻子在销赃被抓后,张某民闻风潜逃。随后,他辗转广东、广西、辽宁、浙江和山东等地打工,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其间,他不断靠变卖珠宝为生。去年,张某民回到泉州工作,被警方抓获。
庭审现场,张某民后悔万分。他说,儿子已在读高三了,他很挂念儿女,才潜逃回泉州,最后被警方抓住。这些年的逃亡生涯,他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不敢使用真的身份证,更不敢住宿旅店等。说着说着,他不禁当场痛哭起来,旁听的姐姐也失声痛哭,跪倒在法官面前,请求轻判。
据了解,在被盗的黄金中,仅仅追回了861克和900多元赃款。虽然张某民认错态度较好,但因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所以被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