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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9版:漳州新闻-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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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7日

酸梅干藏硬物 咬裂一颗牙

本报讯 市民郭先生买了一包酸梅干,一口下去,一颗牙齿裂了。酸梅干里,居然暗藏硬物。前日,经龙文区工商局12315调解,酸梅干的厂家、供货商、超市赔偿郭先生误工费、治疗费等2000元。

郭先生说,20日,他在龙文区步文镇一超市买了一袋两元钱的酸梅干,咬到硬物后牙齿痛得说不出话。他吐出来一看,那个硬物是白色的,好像是动物骨骼。

过后,他去龙文医院检查,发现臼齿开裂,吃饭、说话受到很大的影响。

郭先生进行索赔,但超市和商品供货商却均不予理睬。随后,郭先生向龙文区工商局12315投诉。

12315工作人员派人了解,郭先生投诉的事项基本属实。超市和商品的供货商辩解说,自己只是销售者,无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作人员指出,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致使其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及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因此,超市、供货商、生产厂家三方对消费者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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