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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泉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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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8日

明光花园 违建停车场
物业已开始收费;执法局责令限期整改
这排白房子就是违建的停车场

N本报记者 陈邵珣 黄谨 文/图

本报讯 近日,住在鲤城江南街道明光花园的业主突然被告知,电动车和摩托车不能再停放小区内,而要统一停在小区门外的一处停车场,停放车辆要交费。业主们发现,这个停车场,将原本的人行走廊占去了一大块,业主们质疑其为违章搭建。

昨日,相关部门表示,该停车场确属物业违规建筑。

质疑:停车场占道,是否违章建筑?

前天,小区6号楼的业主黄先生,骑电动车来小区,门卫将他引导到小区门口北侧的停车场停车。这时他发现,小区外的那条步行道,其中一边盖起了铁皮房,印着“明光停车场”字样。

黄先生将电动车停进铁皮房后,被索要了1元钱停车费。他被告知,这里停车是按包月或者按次收费的,如果隔天再取车,还需多交1块钱。

小许也是明光花园的业主。他说,这个停车场大概是在两三周前盖起来的;搭盖时,并没有问业主们的意见。

有业主质疑,小区物业未征求业主意见,在步行道上搭盖停车场,是否经过部门审批,收费是否合理?

回应:为规范管理,已通过了审批

管理小区的,是泉州市远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于这一质疑,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应说,此前地下停车场里电动车和轿车混停,电动车自燃造成过严重损失,因此,物业在小区外搭建了停车场,本月开始才通知业主统一停放,并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至于为何没有停车收费的相关票据,该工作人员表示,因停车场刚投入运行,月底就会有票了。

这一搭盖是否通过审批?物业工作人员坚称,已经过审批,并表示“可以看图纸”,但却无法提供相关的审批手续。

部门:系物业私建,责令限期整改

随后,记者前往泉州市规划局鲤城分局求证。该分局的工作人员否认了物业的这一说法,并表示,类似用铁皮简易搭盖的停车场,一般不可能通过审批。

昨日下午,鲤城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察看,对明光花园小区的物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执法人员郑先生介绍,小区物业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进行建设、搭建临时建筑物作停车场,涉嫌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局已要求小区物业于本月底前,补办相关手续或自行拆除违建。

小区如增设停车场,该如何进行?记者了解到,改变小区公用配套设施用途须征得小区业主的同意,并经规划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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