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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6版:漳州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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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9日

警惕!延保≠延长三包
因延保引起的纠纷不少,买延保须看清合约

N本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黄宜佳

本报讯 近年来,家电销售延保服务盛行。你是不是也参加延保服务了?你是不是以为,这是产品三包期延长了?如果是,你就错了。

昨日,记者从漳州市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近段时间来,12315就接到有关延保引发的纠纷投诉。12315提醒,延保不等于延长三包,维修服务也不一定由家电厂家提供,消费者买延保时须看清合约内容。

延保服务 多由第三方提供

今年五一期间,消费者杨先生致电12315,说他在2010年9月22日购买一台品牌台式电脑,当时参加了延保活动,现在出现故障,向厂家报修,维修师傅上门维修并收取了50元的维修费。杨先生认为不合理,向销售商反映,销售商才告知不能直接与厂家联系,因为家电过了“三包”期,厂家将不负责免费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将收取维修费用。如果杨先生当时直接向销售商报修,销售商就会通知第三方服务机构免费上门保修。

12315表示,延保并不一定由原厂提供服务。目前市场上,延保期的家电维修往往是由与延保销售商签约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而多数消费者都认为延保是由原生产厂家提供的,这往往造成误会。

警示1

提醒

买“延保” 一定要看清合约

家电延保服务,是指在家电产品三包期过后,延长其保修期的服务,简单地说就是消费者花钱在商品保修期过后可继续享受免费的保修服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多数卖场、超市在做延保服务时,并没有按规范与消费者签订延保合约。而只是口头介绍后,简单开具延保费用发票,至于具体的延保内容、延保范围更没有一个详细规定。

漳州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家电延保服务时,一定要问清到底是哪里负责维修,并书面约定延保范围,保管好购物发票、延保服务约定等证据;还要注意延保服务提供商的资质,合同上应有延保期限、服务电话、销售商的责任、费用承担等内容。如果出现消费纠纷,请保留好相关依据,及时拨打12315电话咨询或投诉。

警示2

“延保”只是延长保修期 不等于延长“三包”

2008年3月15日,何先生在一商场买了一台46英寸某品牌液晶电视,价格11000元,并办理延保5年。最近电视经常出现故障,售后人员上门查看后表示液晶屏老化无法维修。

上周,商场表示可以更换同品牌其他型号的液晶电视,并提供两款给何先生选择,但两款液晶电视的价值分别为5600和5900元,何先生认为不合理,他已办理延保5年,现在仍在保修期内,他要求商场为其更换同等价格的液晶电视,但商场不同意。

接到何先生投诉后,12315工作人员赶来了解情况。因何先生只有购机发票与延保费用发票,而没有延保合约,延保服务承诺不明确,调解有一定的难度。经12315工作人员的协解,商场与延保公司沟通,按现市场价退还何先生5500元,何先生再另行选购其他型号的电视机,价格多还少补。

12315表示,延保服务不等于延长三包。目前,很多商场销售员在向消费者推销延保服务时,大都将延保服务宣传为“就是延长三包时间”,而消费者也多认为延保就等于延长三包,三包规定的所有权益在延保期内商家都应该履行兑现。但事实并非如此,商家推出的延保服务并不等同于延长三包,而只是延长了免费维修时间,超过三包期但在延保时间内的产品,大多厂家并不提供换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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