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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7版:泉州新闻-晋石/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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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0日
晋江出台专项措施鼓励发展旅游业
新评4A景区可获奖200万

N本报记者 张清清

本报讯 从今年起,晋江每年将设立5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市场开发和专业人才培养等。记者昨日获悉,晋江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新获评国家4A、3A级的旅游景区,晋江将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重金打造 特色旅游街区

“目前,晋江还没有一条汇集晋江特色美食的街道。”晋江市旅游局开发科留科长介绍,为打造特色美食街及旅游商品街,对于分别引进不少于10家不同种类经营户的投资主体,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补助,每新增一家追加0.5万元补助。同时,对进驻上述特色旅游街区的经营户,每家每年给予1万元补助。

另外,对于开发具有晋江特色的旅游产品并获全国、省级、泉州市级旅游相关部门奖项的,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获国家级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奖励;获省级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获泉州市级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的奖励。

《意见》提到,对经晋江市旅游局认定的创建国家3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对新获评国家4A、3A级的旅游景区,晋江将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为逐步完善景区内的设施及景区的后继建设,对每个A级景区每年将安排30万元经费。

创新旅游方式 发展乡村休闲游

“由于经济实力有限,晋江的很多乡镇旅游资源还不能很好地开发,但可以先规划保护起来。”留科长说,晋江有较多具有文化底蕴或旅游资源比较丰富的乡镇,若对旅游景区及其所在镇(街道)开展旅游专项规划编制,在评审通过后将按总费用的50%给予补助。

为把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对于新评为省级五星、四星、三星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资金。同时,对每个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每年将安排不少于5万元的提升经费补助。

留科长表示,金井围头村正积极筹备申请省级四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在住宿、当地特色农家菜、交通、标志系统、购物等方面下工夫。此外,晋江永和恒山休闲山庄,将按照三星级的标准,进行整改并完善农庄各种配套设施、休闲项目。

《意见》提出,对于新评为省级和本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资金。

完善游玩配套设施 延长旅客逗留时间

《意见》提到,对于在滨海沿线新投资建设体验性、互动性旅游项目的投资主体,将按其投资总额5%比例给予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投资建设超亿元的重大旅游项目,将实行“一事一议”。

“目前为止,晋江景区内供游客游玩的项目较少,游客逗留时间较短。”留科长表示,通过这一鼓励措施,可延长游客在景区的逗留时间,带动住宿、餐饮业等行业的消费。

与此同时,对新获服务质量信用等级5A、4A、3A的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资金;对组织游客来晋江旅游并住宿每年达到2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按总人数每人5元给予奖励,每家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另外,对新获评“绿色旅游饭店”的环保、节能饭店,分别按“金叶级”、“银叶级”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于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组建、挂牌落籍晋江,同时具备自有5部且每部核载座位在35座及以上旅游大巴的专业旅游运输车队,一次性给予25万元补助,且每新增一部追加2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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