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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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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青松 本报讯 昨天上午,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陈某勇和李某坤被龙文公安分局步文派出所处以治安拘留10天。 5月8日凌晨4点多,在龙文某工地,陈某勇和李某坤爬上工地一座近50米高的塔吊,称要讨薪,并扬言不给就跳下来,工人们立即报警。经民警了解,二人原是该工地一钢筋组的负责人,因所属劳务公司欠他们的工人40多万元,他们要求公司赔偿,但无人出面处理,只好通过这种方式讨薪。经过民警的劝导,当天上午11时30分许,陈某勇和李某坤才爬下塔吊。事后,警方协调该工地的建设单位、劳务公司及陈某勇、李某坤进行协商,劳务公司赔偿陈某勇所在工组工人35万元。但因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陈某勇、李某坤被警方处以治安行政拘留10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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