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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4版:福建新闻-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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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0日
厦门公共设施
可先建设再出让土地

N本报记者 陈挺

本报讯 地块还没出让,就可以先建设,这可能吗?近日,厦门规划局就出台了这项政策,今后,厦门的公共配套设施,可由政府先投资建设,随后再将在建工程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以加快公共设施的建设进度。

市规划局称,新规5月4日起就已开始执行,不过,该项政策适用的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明确是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在政府先行建设后,地块要出让,则参照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由市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相关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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