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彭建文
本报讯 与人合伙贪污村财20多万元,浙江桐乡一村长王某,被当地检察院批捕在逃。昨日凌晨2时,他在泉州市区某足浴城泡脚时,被鲤城开元派出所抓获。
王某38岁,桐乡市屠甸镇和平村人,2005年至2009年,担任村干部期间,利用职权,与村里其他人,贪污村财20多万元。2010年,其他人陆续被当地警方逮捕,王某闻讯潜逃。
目前,王某已被桐乡警方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