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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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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入热水盆女童烫成重伤 幼儿园保育员被追究刑责”追踪 保育员一审被判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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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朱灿明 周惠珍 本报讯 因未尽职看护幼儿,幼儿园保育员高某导致女童被开水烫成重伤(本报3月2日曾作报道)。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芗城区法院一审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事发前年12月7日晚8时。而去年7月13日,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问讯。案发后,高某垫付女童的医疗费4万多元,并赔偿受害人家属1万多元。高某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又支付了一笔赔偿款5万元。 芗城区法院审理认为,高某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案发后,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鉴于高某系过失犯罪,且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可对其适用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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