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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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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韩影 通讯员 仲法 本报讯 偷运180多吨柴油入境,逃税43万多元。昨日,谢某本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被泉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法院查明,谢某本家住厦门,去年4月上旬,他购买了一艘无合法手续的钢质船舶,并私自将船喷成“闽龙渔696”。尔后,谢某本雇佣蔡某寿等人,由蔡某寿担任船长,其他人员担任船员。去年4月24日晚,船舶从漳州龙海出发,到达台湾海域,接驳184.947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柴油偷运进境。该船返航途中,被海关当场查获。 经鉴定,上述涉案的走私柴油的价格为人民币1577598元;经关税部门核定,该批柴油偷逃应缴税款为人民币432740.19元。去年8月22日,谢某本到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投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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