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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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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周文迪 本报讯 撬车门,偷财物,一次就偷走10万元现金。昨日,石狮法院对一个盗窃团伙作出一审判决,华某等三人,分别获刑10年半至2年半不等。 去年4月16日下午,32岁的重庆男子华某,伙同老乡张某等人,在石狮九二路一酒店门口,互相配合,撬开一辆小轿车车门,盗走车主放在车内的10万元现金。之后,华某等人白天出没,专挑高档小车下手,多次撬门盗窃车内财物。去年6月20日凌晨,华某、张某等3人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3人中,华某和张某参与盗窃5起,赃款赃物总价值112677元,属数额特别巨大,且为短期内多次作案,可从重处罚。一审判处华某有期徒刑10年半,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3个月,两人还被判剥夺政治权利各1年,并处罚金各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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