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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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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丽娟 本报讯 今后,119个审批事项,凡主要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正在办理的,在业主出具补件承诺函后,可先行受理审查,允许申办人领取批文时补齐所缺材料。日前,泉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市绿色通道项目推行容缺预审制的通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绿色通道项目,都将推行容缺预审制。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涉及容缺预审的共21个部门119个审批项目,即日起实施。凡属全市范围内“五大战役”项目、三维对接产业项目、总部经济企业项目、上市企业、拟上市后备企业、享受直通直达审批服务的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项目,均纳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绿色通道服务,实行容缺预审制。 凡属于容缺预审范围的审批项目,相关职能部门窗口可先予以受理审批。届时,各部门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容缺的申报材料,同时指导申请人填写《容缺预审承诺书》,并要求申请人必须在90天内将材料条件补齐补正及逾期未补齐补正的后果。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正申报材料的,各部门则有权将批文作废或收回证照。 据悉,部门窗口收件后,将为申请人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服务手续。各窗口将保留审批结果的证照(批文)原件,只将复印件提供给申请人,申请人可凭借审批结果复印件,进入下一审批事项流程。待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正材料后的,窗口再立即将材料归档,提供给申请人齐全的审批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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