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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1版:今日要闻/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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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9日

厦门中等职业教育 今秋起全部免学费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今年秋季起,厦门中等职业学校将实现学费全免,学费由政府买单,这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政府获悉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厦门在原有对中职学校一年级学生、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学费的基础上,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将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市、区所属的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不含高收费的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的正式学籍学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所有专业学生。

对于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予以免除学费。对于在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若学费标准高于相应专业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相应专业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予以免除学费,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若学费标准低于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实际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办学收入减少的部分,通过财政给予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方式解决,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全日制学生: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医药卫生院校医学卫生类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高级技工学校的数控机床加工、模具设计制造与维修、电气工程等高级工、预备技师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其他专业(含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元。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非全日制学生(含涉农专业),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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