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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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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张硕 本报讯 上午电动车被偷,下午自己花钱“赎回”。5月18日这一天,20多岁的付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郁闷事。付先生在福州晋安区鼓山镇一家餐馆工作,18日上午7时许,他到鼓山镇一处农贸市场买菜,把电动车放在附近。大约10分钟,他买完菜回来发现电动车被偷了。 付先生的电动车是他在3个月前花了2500多元买的,车被偷后,他还是巴望着能找回来。一些朋友告诉他到福州金鸡山附近“打听打听”,看看能不能找到。付先生当天下午4时30分许,就和餐馆里的一名采购员来到了金鸡山附近。 两人走到晋安北路洋下新村一处民房前面时,竟然看见了和自己丢失的电动车一模一样的车子。这时一个35岁左右的女子悄悄对他们说:“要车么,新的,便宜”。很快附近又走过来七八个男子。付先生问:“这车哪来的?”女子说买别人的。经过几轮讨价还价,付先生说,最后花了400元买回了自己的车。 付先生找来了自己当初买车的发票、车辆编号等证件,以向警方证明这次买的不是赃车,而是自己丢的车。目前,付先生已将此事向警方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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