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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8版:漳州新闻-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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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2日

抢劫猥亵夜归女 两恶男昨被批捕

N本报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韩艳红

5月21日 芗城区检察院

4男深夜挟持夜归女上车抢劫,抢完就把人扔在荒郊野外(本报5月18日A9版报道)。昨日,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批准逮捕陈某元、陈某民。另两名案犯陈某强和林某鹏,目前仍在逃,芗城警方正在全力追逃中。

3月底,陈某元4人预谋,在下半夜寻找单身女子,将人劫持上车抢劫,并准备手套、头套和透明胶带等作案工具。4月2日凌晨3时许,4人驾驶租来的轿车,到市区鑫荣小区某栋楼下,看到女子韩某刚要上楼梯。林某鹏把车开到距韩某约五六米外的地方停下,其余3人戴好头套和手套下车,强行将韩某挟持上车,并用胶带蒙住韩某的眼睛,绑住韩某的双手。在车上,4人抢走韩某300多元、一部手机和一张银行卡。而后,4人逼问银行卡密码,韩某因忘记密码,就随便报个假密码。4人到漳浦县城取钱,发现密码不对后,便将韩某衣服脱光进行猥亵,并威胁若说不出密码,要将韩某强奸。因逼问不出密码,4人将韩某载至云霄县324国道与环城路口,让她光着身子下车。随后,4人将车开回漳浦。

4月17日,陈某元、陈某民在漳浦落网,芗城警方调查得知,4人在漳州市区和厦门市区,共作案6起,案值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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