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朱文秀
本报讯 昨日,施某因涉嫌盗窃罪、诬告陷害罪,被云霄检察院批捕。
去年2月,施某窜至同村金某家中,盗走6900元及身份证、户口簿、存折等物。今年4月29日,施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因他与施某杰有矛盾,为报复对方,于是谎称施某杰是他的同伙。施某杰因此被警方列为嫌疑对象,好在经过警方侦查,洗清他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