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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8版:房产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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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5日

没有买房 怎么提取公积金?

读者朱先生问:我是外地来泉州打工的,没有打算在泉州买房,请问我应该怎么提取公积金?要办理哪些手续?

回复:根据相关规定,没有贷款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是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属于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属于上述情况之一的条件下,员工提取公积金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随后,职工应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读者汪女士问:公司给我交了一年多的公积金,我买不起房子,想用公积金支付房租,是否可行?

回复:按照相关规定,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的30%,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未购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实际支付租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

6.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7.提取配偶及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的额度,是房屋承租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金额。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人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每满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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