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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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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赖贤平 朱巧亮 5月24日 平和法院 昨日,平和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撤销于2011年对他宣告缓刑2年的刑事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6月,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与卢某被关押在同一监室,在此期间掌握到卢某的详细家庭情况。1个月后,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当年12月21日,处于缓刑期的陈某窜至卢某家中,谎称是卢某的战友,获取卢某家人的信任后,称可以帮卢某疏通关系,骗走卢某姐姐2200元。次日,陈某又以“某部队王连长”的身份,给卢某姐姐打电话,骗取“找关系费用”2000元。今年2月5日,陈某再次谎称要联系办案人员,向卢家人索要4000元,已有察觉的卢某姐姐随即暗中报警,陈某在拿到4000元红包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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