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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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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淑芳 通讯员 林春滢 朱玲玲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泉州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福建闽台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审批,成为泉州首家获准进口肉类产品的企业。今后,从国外进口的肉类可直接从泉州港上岸,供应量增加之后,或将降低该类产品的售价。 由于肉类产品涉及国计民生,我国对进口肉类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根据规定,我国对进口肉类采取指定口岸进口、实行检疫审批、进口企业备案、储藏库备案等多项管理措施。目前,福建省获批进境肉类产品的企业已达22家。厦门、福州等地的进口肉类比较普遍,但在泉州仍然比较稀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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