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杨旭英 汪伟钰 苏禹成
本报讯 昨日,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对庄某提起公诉。
2010年初,庄某制造一张假的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到漳州市区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走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轿车。同年2月7日,庄某将该车抵押给陈某,得款12万元用于挥霍和还债。此外,庄某信用卡透支近2万元,后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因此又涉嫌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