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版面导航
|
N本报记者 林淑芳 通讯员 张惠虹 本报讯 “永不反弹”、“三个月见效”……这类保证性用语都涉嫌违规。记者昨日从泉州市鲤城区工商局了解到,近日,该局对辖区一家眼镜店进行处罚,该店违规发布传单广告,并宣称某治疗近视的产品“永不反弹”。 据悉,鲤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鲤城区学府路的一家眼镜店在店外制作传单广告,为其一款治疗近视的眼镜做宣传,但该广告中使用了“永不反弹”字样。根据规定,这类广告用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属违规行为。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