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7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允许金融机构之存款利率浮动区间最高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厦门银行积极响应央行利率市场化号召,在执行央行公布最新基准利率的同时,决定从2012年6月9日起全面执行存款利率基准基础上再上浮10%,即从6月9日起,新存入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存款(以及央行规定的其它方式),可享受高达基准利率1.1倍的存款利率。以1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来算,调整后为3.575%,3年期的为5.115%,5年期的为5.610%。以10万元5年期的存款来算,经过这次存款利率调整之后,利息收入将比以前多2550元。
该利率是目前福建地区银行公告中最高的存款利率之一。人民币贷款方面则遵循风险定价原则,逐笔定价,贷款利率将在央行规定的范围内尽量予客户优惠。
厦门银行立足地方经济、以全力服务区域居民和企业作为自身之定位。此次快速执行存款利率上浮,立意于惠及广大客户及民生,以存款利率全线上浮之举措,回馈市民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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